係指附有認股權之普通公司債,而認股權利使投資人在特定期間內,得以特定價格
向發行公司購買一定數量股票.其與可轉換公司債類似,但有以下差異:
投資人 | 附認股權公司債 | 在行使認股權時需繳納認購價金,若公司債未出售, 投資人的債權身份將繼續下去, |
可轉換公司債 | 行使轉換時,投資人不需繳納任何款項, 轉換後債權人身份消失,成為公司股東 | |
交易市場 | 附認股權公司債 | 若屬分離型情況時,認股權證與公司債可分別轉讓 |
可轉換公司債 | 不得與公司債分離單獨轉讓 | |
會計處理 | 附認股權公司債 | 公司債部份列於負債項下,認股權部份屬於股東權益 |
可轉換公司債 | 列於負債項下 | |
發行公司 | 附認股權公司債 | 認股權利行使可增加公司的股本與流動資產, 卻無法降低負債 |
可轉換公司債 | 行使轉換時,公司股本增加,但負債減少 | |
認購或轉換時間控制 | 附認股權公司債 | 無任何條款可強迫認股權利人行使其權利 |
可轉換公司債 | 可藉由贖回條款強迫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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