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債之標售制度
1. 近年來我國央行為配合無實體公債的發行, 將中央公債的標售制度改為利率標的方式 我國所發行的公債屬於信用債券(debentures)
2. 央行只公佈常期債券的標售總額,不再公佈票面利率, 投標人只須直接填寫投標利率,根據利率的高低競標,由低利率者 優先承購,並且以得標加權平均利率做為公債的票面利率的參考, 為了計算方便,以最接近且低半碼(0.125%)的利率為準. 投資人參與初級市場時,不願冒落標的風險,宜採非競標方式申購
公債之交易制度
1. 公債市場發行前交易(When-Issue Trading),又稱灰市(Gray Market): 係指債券交易商在公債發行消息公佈後,而於正式標售之前, 以約定利率與投資者進行買賣,交割日則訂在發行日之後, 其有預先決定公債價格,移轉風險的功能 目前我國公債之交易係由交易商交易員以YTM報價, 含息交額(除息價格+應計利息)的方式進行.
2. 買賣斷交易: 係指債券交易商針對各種期別之公債進行交易的方式 各交易商之間透過電話議價方式進行買賣,買賣之後, 債券的所有權人也會隨之移轉.
3. 公債附條件交易: 分為附買回與附賣回兩種,附買回即交易商於該賣出債券時與 買方約定,在將來約定的日期會以約定的價格由該交易商 賣回原先買進之債券
4. 公債保證金制度,以作多之保證金交易為主:
交易商 | 結合賣斷交易(OS)與附賣回交易(RS)的交易 在投資人買進債券時由交易商提供資金(即承作RS) 投資人只需支付約相當於50bps的保證金即可成交 投資人的操作籌碼(債券)亦是由自營商供給(即賣斷). |
投資人 | 作多之公債保證金則由買斷(OB)與附買回交易(RP)所組成 保證金=面額 * 存續期間 * 保證金點數% 註:若保證金點數為50點(bp) , 則保證金點數% = 50 * 0.01% = 0.5% |
5. 公債之交易費用,買賣公債免徵交易交易稅
利息所得稅部份,分為自然人與法人兩種情況
自然人 | 一律以實際兌領利息金額預扣10%,並由受兌領的 金融機構發給扣繳憑單,再併入當期的所得 申報個人所得稅 |
法人 | 按實際持有債券的天數,以票面記載之本金與 利率計算計息收入,併入當年度所得 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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